医疗保险制度

为了具备疾病或负伤时,加入者的各位根据收入相互出钱,也就是说到医院看病时的医疗费互相帮助的制度。

健康保险

国民健康保险(国民健康保険)

条件: 首先已办理外国人登记。有1年以上的在留期限。

主要的付给内容

保険费(税)

  1. 现已加入国民保险的人,按前一年从(1月~12月)的所得来计算。
  2. 初次来日本的人要加算均摊费,平等费。
  3. 保险费(税)按每一年的分割缴纳期到市役所,银行,邮局等的窗口支付。

保险(税)询问处:茅野市役所税务课工作人员
电话: 0266-72-2101(分线179)

办手续

茅野市役所保险课(保健課)
提交文件: 外国人登入证明书
在留资格未满1年的人,请填加逗留1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手续。
询问处: 茅野市役所保险课
电话: 0266-72-2101(分线322・323)